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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故意高空抛物或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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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侵害民众合法权益,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事件一:装修工高空抛物砸中男孩头部 孩子仍在抢救



2019月11月13下午5点左右,金华紫荆庄园小区,疑似有一名装修工从22楼高空抛下一个铜质三角阀,砸中了楼下一个孩子的头部,孩子被送往东阳市人民医院急救,希望孩子能够平安!另据知情人表示,涉事的装修工已被警方带走。


事件二:揪心!合肥4岁女童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



11月10日,合肥繁华大道与包河大道交口,九珑湾小区的一位女童在家人的带领下来到小区物业寻求帮助,据了解,当时女童正在小区的儿童乐园玩耍,儿童乐园正好处在1号楼与2号楼之间。突然天上掉下一块木板,正好砸中女孩的脑袋(安徽商报)  


事件三:汽车被高空抛物砸中 律师建议起诉整幢楼住户


2019年11月12日,据钱江晚报报道,家住嘉兴万科·悦中环的徐先生,好端端一辆奔驰车停在楼下,结果被接连从天而降的玻璃酒瓶砸中,引擎盖被砸了个大口子,天窗也全碎了。


民警、物业、业主想了很多办法,还是揪不出肇事者。


事件四:女子被高空抛物砸中死亡!这次竟然是两个灭火器……


2019年7月2日17时,南明警方接到报警称:在辖区太慈桥国际城小区,一中年女性(袁某某)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伤。


接警后,南明警方迅速到场处置。经查,当日下午16时51分,袁某某在小区内行走,不幸被楼上一10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事件五:南京某小区高空抛物砸中10岁女童,情况危急,正在抢救!元凶竟是水果核


937江苏新闻广播消息称,2019年6月10日下午5点40分左右,南京东宝路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伤人事件。一名路过的小学女生被砸中,受伤倒地。据南京交通广播消息,造成此次事故的“元凶”竟是一枚小小的水果核!



事件六:10岁女孩被坠物砸中头,警方:系8岁男童高空抛物


2019年6月19日下午3点多,在南京市东宝路时代天地广场,一名蹦跳着的女孩突然倒在地上,头部血流不止。


当时不知从楼上哪层“飞下来”的不明物件,砸中了这个放学回家的10岁孩子。女孩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6月20日凌晨1点55分,南京鼓楼警方发出通报称,女童经过时不幸被楼上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中。受伤女童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扬子晚报)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看这张图就都明白了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的《意见》明确: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审理民事纠纷,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强调,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


如何定罪量刑?


《意见》明确,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具体而言,对于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1)多次实施的;

(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

(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意见》还提出,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图:央视新闻

物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今次发布的《意见》还对物业应承担的相关责任作出进一步界定:


《意见》强调,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意见》要求,人民法院要将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在依法惩治此类行为的同时,要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与公安、基层组织等的联动,积极推动和助力有关部门完善防范高空抛物、坠物的工作举措,形成有效合力,共同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来源丨兰州晨报综合、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等(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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